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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因为是“异地恋情”,多数时间里,只能靠“QQ”交流。
在某次争吵后的长篇道歉“信”里,我虽洋洋洒洒地“写”下了许多保证。
但在那些“城府不深”的内容里,却总会“此地无银”般的反复强调一种心情——对她不能来宝泉岭与我一起回读一事的担忧。
不巧的是,从不挂“QQ”的她,那天偏偏就将这个“通信工具”挂在了家里的电脑上。
而那位一直习惯于“掌控”其姑娘一切的狼妈,便极为“正好”地成了这篇“文章”的第一位读者。
一个四十多岁的成年女人,自然一眼便看透了贯穿文章始终的“洗脑”之意。
“来吧宝贝,我就在宝泉岭等你。来这里,我会好好爱你!”
事实上,在这之前,小狼早就提醒过我要保密。
“如果我爸妈知道你也在宝泉岭上学的话,是打死都不会同意我也来这里复读的!”
因为我的“按耐不住”,导致事情的发展,理所应当地朝向了最“坏”的一方。
没等小狼再度表达复读的想法,狼妈便主动与小狼挑明道:“你就死了复读的念头吧!我可跟你丢不起那人!就为了处个对象,大学都不念了,非要追人家到宝泉岭去!你还要不要点脸了?”
小狼当然要脸。
她这一生,最要的就是“脸面”。
虽然她是无辜的,但在“事实”面前,又百口莫辩。
就算是这样,当她质问那个“陷她于不义”的“我”时,我却依旧表现的很是不以为然。
打死不肯认错的结果,就是她走时,可以有了更多“决绝”的理由。
其实,我很后悔。
虽然,我从未与人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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