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我亲眼看见那个“傻逼”,开始机械地吐着烟雾。
每吐一次,他便会用那支“猩红”的烟头,烘烤一阵胳膊处的“花朵”。
每吸一口,他都会抬起胳膊,好好欣赏一番自己的“杰作”。
他烫的很小心,也很细致。
“我”可以保证,那朵“花”的每一个纹理,肯定都被他用烟头仔细地照顾了个遍。
直到剩下的大半包烟都被燃烬之后,“我”才随着那个“傻逼”身体的一阵抖动,重新与那个“傻逼”合二为一。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突然觉得胳膊很疼。
一眼看去,新的悔恨,陡然滋生……
或许,我一直就在这个傻逼的体内,从未离开。
换句话说,其实我一直就是这个“傻逼本逼”。
正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天花板上那个“我”的存在,才会把这个自残的行为,搞的像“艺术”般美好。
如果是“傻逼”在做给“我”看的话,那到底“傻逼”是傻逼,还是产生“傻逼”概念的那个“我”,才是真正的傻逼呢?
事实上,那一晚的“观众”,不止“我”一个。
男浴休息室的远端,还躺着一个搓澡的师傅。
大概三十岁左右的他,本来还在与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聊天的内容,我已然全部忘记。
只记得当我拿起烟头,点向自己的胳膊时,他立时便被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多喘一下。
仔细想想,真正使我兴奋的,似乎不是疼痛。而是那个搓澡师傅转过身、背对我、每次呼吸时都颤抖到床板发响的样子。
我喜欢被人关注。
我喜欢自己的行为,可以撩拨旁人的心绪。
我的存在,总是建立在被人看到的基础上。
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我只想被人看到!
事到如今,我已无法确定,如果没有第二个人的存在,这块伤疤,还会不会变得如此之大?
第二天,他便辞职了。
我懂他辞职的理由。
如果浴池老板的儿子是个疯子的话,那么浴池老板的精神,自然也正常不到哪去!
好在这个本就玩票兴致很浓的买卖,经营一直都不景气。所以妈妈并未问明原因,便允许人家结账走人了。
否则的话,她一定会撵走吃干饭的我,留下那个可以为她创收的师傅。
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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