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如果不用力的话,“软铅”写出来的字就会很浅。而只要用力稍稍大一点,它就会断。
结果就是,写一个并不复杂的字,往往都要“送”三四次铅才能完成。
不仅非常耽误写字的效率,而且还很坏心情。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买五毛钱一小桶的“钢铅”。
这等于是在无形当中,再次拉高了,自动铅笔的使用成本。
我知道,我的家里人是一定不会给我买这种“奢侈品”的。
所以,我也很识趣的,并没有把它列入到我的梦想清单之中。
在我观察夏萍的第一天,她用的应该就是“软铅”。
因为她写字的时候,总是时不时的要去按那个长颈鹿的脑袋一下。
到后来,她就干脆换成了普通的铅笔去书写。
可以看得出来,她应该是很喜欢那个长颈鹿。因为没过多久,她便皱着眉、嘟着嘴,又不甘心地换了回来。
她皱眉嘟嘴的样子很可爱。
我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坚持自己的选择,因为很快我就被老师丢过来的粉笔打中了。
这让我很害怕,心中不安了整整一天。
那是我第一次被老师当众责罚。
虽然只是丢了一块小小的粉笔,但那效果无异于是在我小小的心中丢下了一枚大大的核弹。
在核弹的余威中,当天的我再也没敢溜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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