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羊绒地毯。很多时候要是看书太累不想上床睡觉,就会睡在地上。
而这边出了地下室的莫非也接到了电话!
喂,小姐,我是寒阳,我回来了。
莫非有一瞬间的大脑停机,寒阳,那个被她救回来以后回国的寒阳。她都快忘了有他了。
嗯。知道了,回来的还挺快,你之前都是一个人吗?还是在这有朋友兄弟。给你三天时间去联络感情。之后直接来莫家找我,我对你另有安排。
好的。谢谢小姐,我在这边确实有几个旧友,我也打算去找他们一趟。三天后,我一定准时到您那报到。
寒阳挂完电话,紧了紧背上的包,他确实需要去找几个人。当时他带着他们几个一般大的孩子逃出魔窟的时候,曾经问过彼此的安身地。
断指老家在弗罗里达洲,莎疯要去哥伦比亚找他叔叔。红芯要去纽约。而毛狗要去华洲。
他现在要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们。当初他要回中国,前途莫测,不能带他们一起。只能让他们各自安顿。现在他有了去处,自然也想带着他们一起活命。他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纽约最大的红灯区,他记得红芯说她要找那个把她卖了的爸妈算账。可这个地方太大了,盲目去找肯定找不到。于是寒阳就去百货店买了黑色喷漆,在一个最大最醒目的墙体喷上了他们的联络暗语。他确信只要他们任何一个人看到都会赶来和他会合。
他则是去了墙体对面的一家咖啡厅,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在静静等红芯。他很确定只要红芯还活着,看到他信息就一定会来找他,他,红芯,毛狗,断指,莎疯他们不是朋友,是战友!是可以把生死都托付给对方的战友。
当年他们和许多被拐卖进魔窟的孩子一样,被集中安置在捡挑区。那些被拐来的孩子有男有女,各种皮肤颜色的人都有。有比他们大的,也有比他们小的。有漂亮的,也有长的不好意思的。
他们那个犯罪窝点,算是当时洲内中等的规模。当时他和断指还有几百号人一起被关在一间陋室。门上是上锁的铁门,四面只有一个窗口。
没床没被,每天就固定给一个干面包,因为他们不许他们这些人吃饱。他们几个除了小尾是后一批进来的,其余人都是在同一批人里认识的。魔窟里整整待了四年。那时他刚是上初一的年纪。这四年他像是过了四百年,每一天他是怎么强迫自己熬过去的他都麻木的没记忆了。因为太过疼痛惨烈所以身体上的每一个条神经都在潜意识提醒他忘记。
小主,这个章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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