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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里流淌的血液是一种原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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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获得父亲的认可,他可以做任何事,偷,抢,甚至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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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像对待狗一样只给他一丁点的食物,让他睡在潮湿的地板上,忍受着被哥哥殴打后的痛苦,看着除了他以外的一家人在昏黄温暖的灯光下温馨相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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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被遗忘,被记起,直到为了活命和晶石,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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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尔第一次杀人是在斗兽场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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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个人类,比他还要弱小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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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之间只能活一个,昨天他们才成为朋友,计划着一起出逃,将可怜的一点食物分他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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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洛尔,我还有家人,让我活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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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尔确实可以选择死亡了,他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但在最后拥抱的时候,他将匕首刺入了对方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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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秒,朋友的表情很错愕,血液像绽放的花朵,他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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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见证了一出背叛的好戏发出此起彼伏的欢呼,他们都隐没在黑暗里,圆形的高台之上,灯光照耀着活下来的新人,匕首被他握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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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尔第二次杀人,准确的说是杀一个魔族,是在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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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将他压在草垫上,从背后掐住他的脖子说:“小婊子,屁股撅起来给我肏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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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尔的手指在地板上抓出血,他没有任何的还手能力,反抗便被魔族扇巴掌,踢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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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戳瞎了对方的眼睛,魔族半张脸流出汩汩鲜血,对方疼得掐住他的脖子要杀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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