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门人,一个出身不光彩,连名分没有的小小私生子,是谁都能唾弃一口,面子都不必给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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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算数学题的时候,总喜欢用铅笔,还要是那种用小刀削尖儿的hb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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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妈妈给他养成的习惯,从渝林到京城,他一直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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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快要放学,几个平常就不太看得惯纨绔公子哥又逮住机会,指桑骂槐刻薄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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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十七八岁的少年,自尊心极强,明知道他们说的是自己,却又深知自己的身份和处境,不能反抗,只能佯装在忙着削铅笔,努力表现得若无其事,却不小心将左手的食指划破,鲜血滴在白色的校服上,格外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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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起身,怕被认识老师和同学看见,还去了下面一层的水房去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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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哗的流水声,鲜血汨汨地往外流,他死死盯着指尖的殷红,一声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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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旁边有人递过来一个好看的创口贴,印着粉色的草莓熊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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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眼,是少女关切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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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过去了,转眼,又快是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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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八年的时光,春天都不知过了多少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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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回忆有关那一天,所有的画面,都是那样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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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京城的春天来得特别早,校园里满是盛开得格外灿烂得晚樱,艳丽的粉,娇艳欲滴缀满枝头,在明媚的春光里,是那样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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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扎着高高的马尾,眉眼精致,俏皮明艳,穿着校服短裙,青春气息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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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着水灵灵的眼睛,看着他,轻声问他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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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间,他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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