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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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即朱慎锥略微解释了一下云南的茶盐新政的内容,表示虽然这么多年来黔国公府虽掌控云南茶盐,可实际上的收益并不如人意,而且云南地处西南,地方情况复杂,交通不便,民生也不怎么好,说起来除当地的土司和少数民族问题外,就是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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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发展云南,让云南富裕起来,关键就在于银子。但朝廷却拿不出那么多银子来,再加上云南的情况特殊,哪怕朝廷要投资云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光是土司和少数民族的原因,许多事朝廷就没办法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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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朱慎锥想来想去,还是打算从云南的茶盐下手,如果云南的茶盐产量大增,那么自然获利更多。到时候不仅云南地方有钱,也有了做许多事的能力。而且借这个使得云南富庶,也能更好的稳定地方的土司和少数民族,让其对朝廷更有认同感,这件事可通过沐天波去做,一旦做成了,不光是大明获利,就连沐天波的黔国公府也有诸多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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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黔国公府在云南权力虽大,也执掌云南的茶盐贸易,但一直以来对这些上面的经营却都是粗放型的。就连地方土司和少数民族也是一样,他们可以说守着金山要饭吃,这么多年下来,云南的这种情况一直存在,如果能够改变和引导,结果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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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朱慎锥的打算,是想让大明皇家银行和内务府介入,然后以商业和行政手段并进,采取类似大明内地的矿产承包制度和云南地方合作,进行大范围开采盐矿和种植茶叶,从而增加其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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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管理方面由黔国公府介入进行三方管辖,所有出产由大明皇家银行和内务府进行统购统销,在统购统销中产生的利润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按惯例是黔国公府的收益,另一部分由地方官府和当地土司和少数民族进行比例分配,另一部分归于内务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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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大家都能从其中获利,也能就此促进云南地方发展。当然这个举动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的,假如沐天波这边没有问题的话,可以先选适当的地方进行试行,试行良好后再逐步推广,如此一来用数十年的时间逐步改变云南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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