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与物体的关系清晰明确(A=1),使得重力作为Fp的一种表现形式可被测量。
二、重力公式的理论推导与变量阐释
1. 从感知力公式到重力表达式
- 已知 Fp = Ahv2,在地球重力场景下:
- 地球与物体的关系高度清晰,故 A = 1;
- 重力 G = mg(经典物理表达式),且重力本质是感知力Fp的体现,即 G = Fp。
- 代入得:mg = hv2。
2. 感知常数h的物理意义
不同星球的重力加速度 g 不同,对应不同的“感知重力大小”。为使公式适配各场景,假设 h = g(将感知常数与重力加速度关联),则公式简化为:m = v2。
- 此式表明:物体的“质量”(存在形式)可被理解为 “晃在”频率v的平方,即物质是“晃在”波叠加形成的坚固表象,类似“风轮”能量的凝聚态。
三、感知场与引力场的统一解释
1. 感知场与空间的本质
“晃在”的交互创造了空间,而空间本质是“感知场”的延伸。因此,传统物理学中的“引力场”可被重新诠释为感知场在特例尺度下的表现。
- 例如,太阳系的引力作用范围,本质是太阳作为“感知源”(类似光源分隔局部感知场)对周边天体的“感知力覆盖区域”。
2. 公式对引力现象的解释
由 m = v2 可知,物体质量越大(即“晃在”频率v越高),其“感知场强度”越大,对周边物体的“感知力影响”也越强,这与传统引力场中“质量越大引力越强”的现象形成类比。因此,引力常数的存在可归因于感知场在空间中的普遍作用,即所有物体因“晃在”本质而相互感知、相互影响。
四、理论闭环与哲学思辨
1. 存在与感知的统一性
公式 m = v2 揭示:物质(质量)、空间(感知场)、力(Fp)的本质均源于“晃在”的感知交互。物体的存在是“晃在”波的叠加态,引力场是感知场的特殊表现,而测量(如重力测量)是感知力Fp的认知投射。
2. 对传统物理的重新诠释
该理论挑战了经典物理中“物质-空间-力”的客观独立性,将其统一为感知的不同维度:
- 质量:感知频率的量化;
-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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