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想去做便去做,得失考虑的太多,反而失去了本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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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毛驴踩着夕阳远去,书童打扮的少年倒骑驴,一手抱剑,另一只手不住朝后方挥手,眼中盈盈泪光。旁边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嘴角翘起,手中拎着桃枝,轻轻旋转着,似是感到身后的目光,随意的挥了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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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你记忆力很不错嘛,也认真听了我讲,这种小细节都记得到,不错不错。”年轻人笑嘻嘻的点了点头,对于老黄这个听众很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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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似乎也不小了满脸胡茬,一身市井麻衫,逃荒的难民一样。若是眼尖一些,或能发现这小子若拾掇拾掇,实际颇为英俊,遇到个不要脸的老头定会指着说:这小子有我年轻时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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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是一男两女,却都有着倾国之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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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连城挥袖道:“去吧去吧,懒得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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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顺着看过去,就看见了一间茶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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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少爷,有我老黄保护你。”缺了门牙的老仆人拍了拍瘦骨嶙峋的胸口,立时就咳嗽了好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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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不知是想起了什么,摸了摸满是胡茬的下巴,道:“老黄,我记得我问过你是不是高手,你还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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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人认为他有本钱向武帝城那位发起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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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江湖中多出几个这样的家伙,岂不风头全被抢完了,哪还有三禄大侠出头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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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武林人士,便是贩夫走卒也耳熟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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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把手高高举起,又点了点脚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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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从古至今,武林高手面对成建制的军队,就很少占过上风,更何况是如此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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