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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法是什么东西?无非就是噼斩、穿刺、横切,力量够大、速度够快,出手的时机准确,用一把够分量的好剑,能一剑杀死对手才配称剑法!那些花里胡哨的剑术技法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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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朗镇警卫队副队长哈利随手把两片橡木杯子丢在桌上,表情不屑又忿忿地说道:“你还记得李察吧?区区一个平民,连觉醒专长的资质都没有,以为通过努力就能超过职业者。他天天练剑,天天练剑,整个人都练傻了……他玩剑是玩得不错,能拔剑削断蜻蜓的翅膀,一剑刺穿六片落叶。他没事还喜欢找我们比剑,我们谁也不是他的对手,我连裤带都被他削断了……整个冒险团的人还真相信李察有媲美四级剑士的实力,我们愚蠢的团长居然带我们去集骨者活动最猖獗的荆棘平原发财,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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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兽人集骨者的第一次遭遇战,李察那个白痴瞬间刺中一只豺狼人六剑,然后被豺狼人扑到身上,一口咬掉他的脸。我们当时都懵了,幸好你冲过去,一记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平斩,把那只豺狼人砍成两段,总算稳住了局势,可我们还是折了十几个伙伴,就连尹娜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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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的声音变得暗哑,隔了一会才若无其事地耸肩说道:“从此以后,我只相信能杀敌的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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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战友低落的情绪感染了巴托姆,把他的思绪带到三十年前,那时候,他从军团提前退役,带着一帮亲密战友加入一支冒险团。老团长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但他有个漂亮的女儿名叫尹娜,是哈利暗恋的对象。正因为哈利的极力要求,他们才选择加入那支小小的黑铁级冒险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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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老团长非常高兴地向大家宣布,他招募到一个很厉害的剑手。那个人就是哈利一直记恨的李察。两人之间的仇隙都是为了团长的漂亮女儿,哈利喜欢尹娜,而尹娜又青睐李察,但李察对尹娜毫无感觉,多次拒绝对方的大胆示爱。这才是让哈利无法忍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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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事情很可笑,哈利不断地挑衅李察,两个年轻人终于当众比武,结果哈利输得很惨,连裤子都掉了。军团出身的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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