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鼻子嗅气味。博朗镇街上的行人比较少,零星几个人在维尔托克周围。他本来没留意,直到约翰跳出来,和卡尔打了一架。约翰身上的气味与金色光团记录的气味成功对应。顺着这条思路,维尔托克把另外三个一直跟着自己的人全部指认出来,没有任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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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托克并不知道自己的感知分辨方式与常人不同,还以为大家都一样。所以,他没请教过任何人,就连胖厨娘莎拉都不知道他究竟有多么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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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更想不到维尔托克有这种匪夷所思的本领。他和另外三名同伴都是巴托姆等人培养的心腹精锐,奉命在暗中保护维尔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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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冒险者经常在环境复杂的丛林中活动,最常遇到的危险是那些嗅觉敏锐的勐兽和怪物。老练的冒险者习惯把自己收拾干净,力求身上没有浓重的气味,否则他们在黑森林里行走好比吸引怪物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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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他们身上的气味很澹,甚至可以避开多种野兽及怪物的嗅探,但他们竟然被维尔托克准确无误地指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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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或许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但冒险者训练营的主教官只感到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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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蛇尾鹫的嗅觉敏锐,可就凭它们小的可怜的脑子也只能记得腐肉味,从没听说过,蛇尾鹫对其他味道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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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托克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他是怪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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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把维尔看作怪物的时候,维尔托克已经开始上手了。他先抓住约翰的手,捏一捏;然后抓住胳膊,捏一捏;按住肩膀,再捏一捏。幸好,他现在已经改掉了张嘴咬人的坏毛病,莎拉教过他这么做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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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算是比较了解维尔托克的状况,并不会因为对方的迷惑行为而生气,只是向后退一步,但他不会知道被维尔摸到胳膊才是真的恐怖。维尔托克只要拿一把解骨刀,就能把他的这条胳膊卸下来,就像处理一条羊腿那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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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维尔托克能有什么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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