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痛恨之后,就是想要弄死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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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大多数血气方刚的男子能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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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做出这种事的,君不见从古至今,因为感情问题,造成的血案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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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风逸编造出自己喜欢凌霜华,就意味着与丁典势不两立,因为他是凌霜华的心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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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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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凌退思信不信自己喜欢凌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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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点也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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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大多数人的喜欢与喜爱,都是以貌取人,毕竟心灵美,一般人根本难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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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愿意接触,又怎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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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凌霜华那可是国色天香的美人,只一面就勾走了丁典的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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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丁典的第一印象,来源于她懂菊,那还真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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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见了凌霜华的美貌,不喜欢她的男子,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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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起码原身不在此列,只是原身对自己定位清晰,不敢生出染指之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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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逸自然也没有这份挖苦命人墙角的心,但是先拿来挡挡灾,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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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退思闻言,仰天打了个哈哈,脸上泛出欢愉之色,又或许感觉有些失态,一笑而停,右手捻须,缓缓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倒也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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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既然想做老夫的女婿,什么肝脑涂地,却是言重啦!言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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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做官的能耐,心里想的与口里说的,未必就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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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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