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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确实,洪承畴让他远离前线的命令,让人犯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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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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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关宁老兵出身,论干架没怕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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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主帅,打白虎旗骑马在敌阵一里外晃悠,是左良玉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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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习惯跟曹文诏不一样,曹文诏是喜欢带兵冲阵,他刚好相反,喜欢跟士兵站在一起,指挥他们冲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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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来能提振己方士气,用名气震慑敌军;二来则可以仔细观察战场、快速下达命令,以应对瞬息万变的战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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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有一点风险,比如遭受炮击或被敌骑突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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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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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击需要准备时间,既不能隐蔽调动火炮,也不能在这个距离准确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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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骑兵突击,想突击左良玉的人多了,从辽东到中原,他被后金、蒙古、农民军突击了几十次,那些突击力量无一例外统统都被他捉生,成为绯红征袍上的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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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风险还当什么兵,上了战场,人本就已进入生死存亡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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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和自己士兵站在一起,马蹄所踏之处,就已经是天下最安全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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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良玉接过情报,不以为然地看了几眼,紧跟着眉头皱起,神情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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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看到一半,他就对家丁下令道:“传我将令,四营军兵迅速离开这块战场,往北,不,往西寻找适合列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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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主要集中于火箭弹的描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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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良玉后脖颈子冒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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