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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真菌装进背包,温一拿起笔记本电脑,也装进了书包里。
当他第一天接触到暗网的时候,心中就已经种下了一颗种子,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都逃不过这工作,只是缺少一个理由,由母亲身上衍生出的理由是温一无论如何都拒绝不了的,即便是道德的枷锁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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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他可以干掉任何人,做出任何事。
七八月份的纽约温度很舒适,晚上基本上只有十七八度,感觉不到热,温一穿了一件黑色的卫衣,这件衣服他也是研究了很久,这是一件在纽约极其常见的卫衣。
穿的最多的就是帮派分子,尤其是臭名昭着的纽约三大帮派,瘸帮,血帮,穿的很多。
这也是一种身份的掩饰,具体能够起到多少作用温一不知道,这恐怕只有人家查起来的时候才能知道。
一切都是准备好的,温一觉得自己的心情越来越放松,就好像他本来就属于这一行一样。
温一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一个中年白人大叔,看起来很老实,话也很少,一路上两人基本上没有任何的对话。
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温一就到了波士顿市区,车是停在凯悦酒店对面的,温一在一个热狗摊位上买了一份热狗,蹲在路边看了一会。
酒店门口的车流很大,人很多。
热狗吃完之后,温一拍了拍手,走进了一家服装店,店名叫蔻驰,好像是一家奢侈品店,里面有西装但是很贵。
“您好先生,需要西装吗?”
导购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白人少女,很漂亮,至少是很符合温一的审美的,有点像温一曾经看过的一个优优明星,好像是叫什么,丽娜.安德森。
“是的,我需要一套西装,哦,还有皮鞋。”
温一身上还有点钱,大部分都是奖学金,一共七千美元左右,如果是香奈儿,或者路易威登,可能不够,但是蔻驰,绝对够了,只要不选什么太奢侈的东西。
温一选了一套灰色的手工剪裁的西装,一双棕色的磨砂面皮鞋,他不喜欢亮瞎眼的那种皮鞋,太耀眼了容易惹人注意。
“一共是三千五百六十美元,先生。”
“刷卡。”
温一和大多数的留学生一样,选择了汇丰银行。
温一直接在试衣间换上了新衣服,等他出来的时候,导购已经拿着卡在等着他了。
看着少女手中的卡,温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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