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衬托出几分英武之气。看着满脸自得和惬意的他,众人纷纷艳羡不已,特别是班达克,他可是知道这件臭鱼抹布的本来面目,要不是时间不允许,他也想如法炮制这么一件。
这时雅米拉捧来一套细亚麻衣裤和一双牛皮靴,老约翰走过来解释对艾克斯道:
“前些天行一直在荒村野地行商,买不到像样的衣服,昨天一到德赫瑞姆城,我就让裁缝店连夜赶制了这套衣服,只是商队财力有限,没钱制作面料更好的衣服,希望先生不要嫌弃。”
这话说的艾克斯还能有什么好说的,只是他虽然心中高兴的乐开了花,但面上却非常虚伪,假模假样的推辞了半天,班达克见状旁边跟着补充说这也是为了感谢他昨天给商队挽回了损失,这厮才厚着脸皮接下了。
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裳马靠鞍,脱掉那件破烂潮湿的麻片,艾克斯穿上全新的衣服和靴子,套上那件半身锁甲,再背上班达克帮忙打磨好的诺德长剑,乍一看,像极了横店影视城里走马江湖的剑客,就差一顶斗笠和一领披风了。
当艾克斯穿好这身行头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引起一阵不小的轰动,众人纷纷唏嘘不已,特别是雅米拉,那眼神已经迷离陶醉了,仿佛见到久别归家的丈夫一样,贴上来帮忙整理衣服。
就这样如众星拱月一般,在众人的拥促下,艾克斯一行出了旅店,离开了德赫瑞姆城。
一时间就处于众人焦点位置上的艾克斯,表面上古井无波,内心却慌的一批,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有明星体质,不就换了套新衣服吗,难道昨天的那件锁子甲有魅力属性加成?虽然他以21世纪文明人的姿态,从心理上俯视众人,可是毕竟他原本就是一个屌丝,突然之间貌似成了商队里的重要人物,内心怎么能不慌呢?他就怕时间久了绷不住啊好吗。
好在这种慌乱并没有持续多久,一个小插曲让他有所明悟,好像知道了原因,随即又让他陷入了苦恼的思索中。
那是商队刚出德赫瑞姆城门的时候,一支马队从城里驶出,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路上往来的行人看见驶来的马队都自动让道于路旁,马队里一个鲜衣怒马的人特别显眼,只见那人身穿酒红色的天鹅绒外衣,腰挎一把白色貂绒缠绕的弓箭,骑着一匹装具华丽的黑马,一看就是个有钱的贵族。
“城主大人好威风啊,看样子是出城去打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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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斯听见旁边的有人小声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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