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也跟着来。
至於从来都没有拿过弓箭的我,自然变成方大哥的取笑对像。
虽然我能靠记忆,做出跟方大哥相同的动作,但果然要s中目标,还有很多看不到的技巧。
经过方铃详细和耐心的教导,到了h昏时间,我终於s中了一只野兔,算是有点收获。
又过了一月有余,我的箭术已超越了方铃,不过她并没有介意,还很替我高兴。
方大哥的屋子并不大,本身并没有房间之分,各人在晚上就以布帘围着一个空间,当作是睡觉的房间了。
她揭开少许布帘,走了进来,坐在我的床边。
「谢大哥,你真用功啊,每晚都要看书。」方铃说道。
汉朝,特别是东汉之後,最流行的书法是隶书,跟我原来世界的中文字t相差不大,基本上都能看懂。因为我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所以跟城里书店老板商议好,用十份之一的书价,当作租书一天的费用。这样亦令我能更快了解到这个异世界的资讯和常识,也可以在书本中尝试寻找一切和魔王有关的事情。
嘿,我在胡思乱想甚麽呢?
「蛋榚?哪是甚麽东西来的?」方铃当然不会知道,奇怪地问道。
嗯,有了!
说起纸张,这是东汉的蔡l改造而来的。这些以树皮、破布、麻头和鱼网等廉价之物做出来的纸张,大大降低了成本,才能让书本得以普及。
等方铃买好了材料,我就一步步的把从前食谱里的步骤逐一照做,最後利用铁锅加热烘乾,这应该是这个世界里第一个出现的蛋糕吧!
「方姑娘,这是我爸爸以前教过我的,我也是第一次尝试而已。」我只能说谎道。「哎,你别再偷吃了,不然方大哥回来时,这蛋糕就不好看了。」
「嗯,可以啊!小铃。」我笑道。虽然相处的日子还不长,不过我也确实把她当作成妹妹一样的。
不经不觉,我在方大哥的家里已住了半年时间。除了弓箭外,也从方大哥身上修习了军中基本的一套长拳,一套刀法。
虽然我很喜欢这样安稳的生活,但毕竟我背负对抗魔王重任,是有着成为英雄或者勇者为目标的人,再长此下去的话,恐怕神也不会高兴了。
「小非,你已经在这里住了半年,也差不多该走了吧?」在我们吃晚饭的时候,方大哥忽然说道。
「小铃,你也知道吧,你的非哥天资卓绝,身手敏捷,学甚麽都b别人快。」方大哥顿了一顿,续道:「我已经没有甚麽可以传授给他了,以他的聪明才智,过目不忘的本领,如果得遇明师,修习上乘的内家真气,无论要成为武林高手,或是大魔法师亦非难事。甚至参加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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