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非常娴熟,他一刀就割断了马的颈动脉。以这样的出血量,这匹马应该很快就死了。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是在马还活着的时候剖开它的肚子,而是在它死后才动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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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勒蒙仿佛看到了当时的场景:这匹马痛苦地挣扎着,鲜血从它的脖子上喷涌而出,而凶手则冷眼旁观,直到它彻底断气,才开始肢解它的尸体。比起什么狼人,这才是真正的恐怖。
“我一开始就觉得奇怪,现在终于明白了。凶手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他一定是故意把马引到这条狭窄的小巷里,所以巡警才会误以为他比马跑得还快。而且,在这样的小巷里,凶手很容易就能躲开追捕,消失得无影无踪。”
菲勒蒙的脑海中,凶手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所有的一切都说得通了。
至于什么四肢着地、毛发浓密,很可能是夜晚的光线和阴影造成的错觉,也可能是惊慌失措的巡警在事后编造出来的。
“但还有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然而,菲勒蒙却想不出答案。就好像一个精密的仪器,所有零件都已组装完毕,却唯独缺少了最关键的那枚齿轮。
“为什么?”
究竟是什么人,会如此大费周章地做这种事?
这时,菲勒蒙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一群邪教徒在黎明时分举行秘密仪式,他们一边念诵着邪恶的咒语,一边将马的内脏献祭给他们信奉的恶魔,而那个可怜的巡警,则成为了他们玷污的目标。
“为什么要这么做?”
然而,这个解释依然无法令人信服。那些邪教徒为什么要袭击巡警?菲勒蒙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焦躁,他想要看时间,但他没有怀表。
他所能想到的最诡异、最恐怖的猜测,都无法解释眼前发生的一切。
“为什么?”
菲勒蒙猛地挥舞着手杖,将地上的蛆虫碾碎。难道伦敦的黑暗深处,真的潜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它要把所有伦敦市民都变成自己的猎物,还有他的怀表……该死!都是那块该死的怀表,害他无法集中精神!
“先生。”
威尔逊的声音将菲勒蒙拉回了现实。他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这都是因为那块该死的怀表!
“抱歉,我得先回去休息一下……还有,我要去找我的怀表。”
“在那之前,我还有一样东西要交给您。”
威尔逊递给菲勒蒙一个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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