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登万盘踞的岛屿实际上位于布里斯托尔湾中,离陆地并不远。
离格拉摩根好像更近一点。
虽然阿尔托莉雅确实美如画,皮肤确实光滑如丝,屁股确实……
至于化为人形,跟阿尔托莉雅好好聊聊的话,他一直都不太敢。
妖妖灵!
不过也不能这么一直瞒下去,迟早有一天要向阿尔托莉雅摊牌的。如果没了旧福利怎么办?那只能寻找新的了。
他登陆的第一站,就是格拉摩根南部的罗西利村。这村子位于海滨,离格拉摩根伯爵领的首府拉内里只有15公里。
随即,他就否决了这个念头。
要变成人,他必须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搞件衣服来。
巨龙的鼻子非常敏感,如果风向正确的话,他能在几公里之外闻到猎物的味道。
“发现猎物!”
猎物更近了!他已经能看到那红色与白色交织的衣物了!
他加快了脚步,接着又放缓了脚步,悄无声息的潜到了森林边缘。只要他伸出脖子,就可以捞到那件衣服了。
优雅修长的脖子伸展,向前探去,准确的咬住了衣物。
一只脑虫、一只披着巨龙皮的脑虫居然在为偷东西沾沾自喜,这除了林登万这谐星也没谁了吧。
这种香气实际上是灵长目人科动物的雌性荷尔蒙和信息素,平时主要储存在汗腺、乳腺和尿液中,她们自己都难以感觉得到,却多异性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这些信息素往往透露了一个信息:发育完全,可艹,能艹。
要是在原始社会,那就是男的追,女的跑,追上了就“嘿嘿嘿”。当然,在文明出现之后就不能这么搞了,虽然往往还是男的“追”,女的“跑”,但追的方式文明多了。
扯远了,总之林登万一闻就知道是妹子的衣服。
白色的上襟,红色的裙裤,还有长长的绷带……
可惜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林登万突然觉得有什么冰冷的东西顶在了自己的头上……
“我错了……”
“阿拉,没见过的怪物呢。是龙吗?”
“妹子?”
稍微往下一瞄,就欣赏到了如同白玉柱般的丰腴修长和……
不过这妹子好像超淡定的,见到了龙都不慌。当初在卡姆兰山上的那几个扒尸体、扒装备的货色被龙一吼就吓尿了,这妹子怎么就一点都不知道怕呢?
从少女握弓的姿势来看,她一定是身经百战了,就是不知道跑的跑不过香港记者了。
把自己伪装成一条龙真是太机智了,要是林登万收起了龙躯,用裸男的姿态去偷衣服,估计他已经被灵能箭射成渣渣了。
更福利的事情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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