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是毫无意义的,证明林芮引以为自豪的品质不过是个幻象,也证明林芮的人事处理是失败的,否则,怎会有总公司的怀疑呢。
一路上,林芮一言不发,直到把邓洪阳和顾宛如带进公事里,林芮也只是礼貌性地介绍了他们,并且要财务部门一切听从顾宛如的安排,顾宛如将住在北京查账。
邓洪阳查看了郭俊青私自加工的工厂,也去公安机关了解了郭俊青他们的事情,货款事件的主体老大姐,她量刑重一些,郭俊青和夏阳违反的只是公司的规定,公安机关像征性地处罚了一下他们,就把他们交给了公司处理,而顾宛如去郭俊青哪里的工厂查帐时,由于不知道郭俊青到底加工了多少服装,除了没收他加工的西装外,也没办法和他打这个官司,他和夏阳都被公司除名,这些都是邓洪阳在北京协助林芮处理完毕的,林芮以为处理这些后,邓洪阳和顾宛如就该回江城总公司去了,至如总公司给她什么处罚,她都认了,可是顾宛如不肯回江城,她认为北京的帐有问题,她要彻查。
邓洪阳拿顾宛如没办法,他个人是相信林芮的,可在账务面前,他又能为林芮开脱什么呢?他在离开北京的时候和林芮认真的谈了一次话,林芮质问邓洪阳:“我不知总公司怀疑的根据是什么?我确实犯了赎职过错,可是在经济方面,我林芮是清白,今天在这里,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公司,不论公司做了什么,我都不会激怒,还会一如既往的对帐退货,不会有一点差错。不是要对公司承诺什么,而是要对公司负责。可以这么讲,可能在公司眼里,把这些货、这些钱看得很重,但是,我把我自己的人格看得比这个值钱多了。我不会像郭俊青和夏阳那样为这么点钱,而毁了自己的人格,我犯不上!我希望公司尽快查清楚,尽快证明我的清白,至于公司怎么看待这个事实,那就是公司自己的事情了”。
邓洪阳安慰林芮,查完帐后,一切都会清楚,邓洪阳也请林芮理解公司的做法,公司有公司的制度,这些制度不是针对林芮一个人,如果林芮的帐不查清楚,其他大区经理哪里怎么看呢?邓洪阳向林芮保证,他回江城后尽量把这些话转给邓洪彬,让他缩短查帐的时间,继续让林芮留任北京,任何人都可能有犯错误的时候,何况林芮还不到三十岁,这次错误,林芮会吸取教训,积累更多的管理经验,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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