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认为——真男人就该骑猛兽!
有的动物体型很大,皮糙肉厚,但是灵活不足,在丛林里就是个能抗一点的活靶子,而且对地形适应性不好。
有的动物灵活敏捷,但是体型太小,当个宠物还可以,当坐骑就差很多了,一屁股下去就得趴窝。
像是几种综合性能强悍的野兽,当坐骑也行、当宠物也行,但是这种食物链上层的生物都有傲气,极难驯服。
大酋长捉到过3次落单的夜影豹,但是用尽手段也无法驯化,只能含泪送它们入胃祭天。
别说,这种大型猛兽肉味道还挺不错。
所以一般出猎获得坐骑,大酋长都是优先让给其他有需要的人,自己至今没有个满意的坐骑。
男人易被一生不可得之物所困,贵为部落大酋长也不能免俗。
今天看到一对被驯服的夜影豹,那跟豪车爱好者看到劳斯莱斯一样的,那叫一个激动!
因为一对夜影豹就意味着以后的一个豹群啊。
驯服不了成年的难道还驯服不了小的?
大酋长眼里只有梦中情豹!
以前是想尽办法捉不到,现在送到手边了,机不可失啊。
大酋长心里打定主意,不管用啥办法,这对夜影豹一定要弄到手,豁出老脸不要也要把这对完美坐骑弄到手来长长脸!
到时候自己一个,夫人一个,夫妻双双把人显,岂不美哉。
打定了主意,大酋长也不废话,直接就跟雷权讨价还价:“那对夜影豹给我,什么条件你提,我能力范围内都满足你!”
雷权有点犹豫,两只大黑猫对自己也挺有用的,驮东西、拉磨、赶路、捉老鼠都是很好用的,骑着也非常顺跨,用来换地皮有点可惜了。
不过这两家伙也是个消耗大户,自己养得起,但是有点费事儿,还得天天给它找吃的。
雷权最烦养这些活物,以前天天搞实验,自己的肚子都照顾不好,更别说宠物了。
反正从小到大,雷权养过的东西基本都死了,除了蚂蚁。
权衡利弊,雷权还是决定把大黑豹给大酋长。
刚到部落,总得搞点人脉吧!在家族应酬的熏陶下,雷权多少懂点人情世故。
部落两个头头至少要先交好一个,另一个也不能得罪。
反正是一举两得的事儿,随手送出两个工具兽,既结交了大酋长,还省了投食,还能多换点地皮儿,棒的嘞!
雷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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