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实现社会正义;而儒家传统则如麦金太尔在《追寻美德》中所言,强调 “实践智慧” 在德性养成中的作用。这种差异形成了中西文明不同的价值取向:西方文明重 “契约伦理”,中华文明重 “德性伦理”。
然而,两种文明并非截然对立。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的伦理金律,与康德 “人是目的” 的道德律令,在终极价值层面具有相通性。在全球化时代,这种价值共识为文明对话提供了基础。正如杜维明所言:“儒家的‘仁’学思想,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不仅是传统的,也是现代的。”
(二)现代性视域下的德治与法治
在当代中国,德治与法治的关系问题,本质上是孔子 “仁礼之辨” 的现代转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正是对这一传统智慧的创造性继承。法律作为 “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为社会划定行为底线;道德作为 “内心之法”,引导人们追求更高的伦理境界。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结合体现为 “情、理、法” 的统一。例如,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法官不仅依据《民法典》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更通过调解引导当事人体悟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的伦理内涵。这种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的治理模式,既突破了西方法治中心主义的局限,又避免了传统德治的泛道德主义倾向。
(三)个体生命中的情与理
对现代人而言,仁与礼的张力更多表现为个体生命中情感与理性的冲突。在消费主义盛行的当下,人们常陷入 “理性的算计” 与 “情感的渴望” 的撕裂:一方面追求效率至上的工具理性,另一方面又渴望真挚的人际关系与生命的意义感。孔子的 “仁” 学思想,为化解这种冲突提供了精神资源。
“克己复礼” 的自律精神,可帮助人们在物欲横流中保持道德定力;“己欲立而立人” 的忠恕之道,能引导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关怀他人福祉。这种 “情理合一” 的生存智慧,正如李泽厚所言的 “情本体” 哲学,强调在理性规范中守护情感的本真性,在情感抒发中遵循理性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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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语:穿越千年的文明启示
站在人工智能与生物技术飞速发展的 21 世纪,回望孔子的 “仁礼之问”,其现代性意义愈发彰显。当 AlphaGo 战胜人类棋手,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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