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遇到的奇奇怪怪当事人#】
【我当事人不认可合同的真实性,我说:“合同上面有你的签字和手印,可以鉴定的。”
安抚了当事人一个小时,他问我:“我把手指剁了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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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
〖这么有主见的当事人,你就偷着乐吧。〗
〖一生只能签十份合同。〗
〖辛丑条约应该让他来。〗
〖法庭上:“都是律师让我剁的!”〗
〖小心代理合同他也不认。〗
〖你告诉他,指纹那一面过一下油锅就行,不用非得剁下来。〗
〖当事人剁手指支持你,你要还打不赢就是水平问题了!〗
〖给一个赖账的人辩护,你的辩护费用大概率他也会赖!〗
〖那我只会说:“您都有这样的觉悟,您一定能成大事的,这种案子只是你人生的小波澜,您怎么可以为这样的小案子损失一个伟大的手指呢?”〗
〖之前有个年龄大的老人来立案,签字按手印的时候,他说印泥颜色会掉色,他咬破手指按行不行。〗
〖这个操作真的有用吗?〗
〖没用,故意毁灭证据丧失鉴定条件的话,如果我方拿不出相反证据会认可合同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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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乾隆末年。
杭州。
“二爷,这方法后世不能用,咱们能用啊。”
“去钱庄借它个三五十银,过几天快活日子,剁个指头也不亏啊。”
韩二看着嘴角流口水,不知在想些什么的李三麻子,一巴掌甩在他脸上。
“后世讲法?咱大清朝也讲法?”
“剁了指头就免责,你做梦去吧。”
“借普通人的,闹上公堂,双方都要交钱给县太爷。”
(这是真实的,清史稿和清朝官员笔记记载了许多例子,两个普通人不管因为什么事闹上公堂,只要你没背景,不交钱就收押,好好伺候一顿,家属拿钱来赎。)
“借钱庄的,你可知这钱庄背后是哪位贵人的?”
“论公,你斗不过。”
“论私,人家花钱请保兴堂的打手,你是有万夫不敌之勇吗?”
保兴堂,乾隆年间,杭州地区,一个职业打手公司(合法)。
“那还是后世好。”李三麻子捂着左脸,委屈巴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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