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但绝不会在忍受不了的事情上委屈自己。
只是这样做,不论对孟遇安还是顾修之,无疑都太心狠了。
孟遇安是知道自己心狠的,也知道自己伤害了顾修之。
可即使知道,她还是做出了当时的决定,这是因为她把自己的感受和需求,排在了顾修之前面。
正如当初孟遇安亲口所说,不能让情绪波动影响了理智判断,也不想再被迫吞咽极致快乐带来的极致痛苦。
往大了说,这是为了肩上的责任;往小了说,这是为了她自己。
从这一点来看,或许孟遇安也是“自私”的。
她在身居最高位时愿意以身犯险,是因为她太爱顾修之了;她为感情的“不纯粹”而痛苦,更是因为她太爱顾修之了。
可她的“自私”,似乎又在彰显着,她没那么爱顾修之。
毕竟,她把顾修之排在了后面,同时也在身心上重创了他。
这种“爱与不爱”的奇异矛盾,孟遇安在这两年间的自省中,是逐渐意识到了的。
她也意识到,这看似顺理成章的做法中,暗藏着不为人所察觉的滑稽荒谬可笑。
这些滑稽荒谬可笑,在孟遇安的自省中慢慢浮出水面,汇聚成了一个简单又复杂的问题:
孟念之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这个问题初次出现时,孟遇安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两年之后,今时已不同于往日。
这不是因为她改变了主意,而是因为她有了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我既然爱他,为什么要伤害他呢?”
这个问题,甚至比前一个问题更加简单又复杂。
不管能不能找到合理的答案,孟遇安都觉得是时候联系一下顾修之了——就算不为私事,为了公事也是时候了。
残秋月末,孟遇安向幽州顾修之发去了旨意。
这道旨意,并非是经由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批的正式任免决定,而是孟遇安以个人名义写下的关怀与询问。
在信件中,孟遇安抒发了自己对顾修之的思念和眷注,不过言辞字句没有过于露骨直白,更多是以君王的身份对臣下的得体之语。
然而孟遇安相信,凭顾修之对自己的了解,他一定可以看出信中隐藏的真实含义。
在信的最后,孟遇安着重提到了州将换防的事,表示虽然任期未满,但倘若顾修之想重回中央,她即刻就能安排。
这样的提议,内涵已经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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