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的威,山叔叫我阿威就好。”
秦正山笑着摆了摆手。
“不用客气,阿威你先在这等一下,我回去给你拿身衣服和鞋子,再带你回村。”
说着就随手放下手里翻地的铁叉,迈步向着村里走去。
常威看着地里放着的铁叉,灿烂一笑,这不表现的机会来了!
不管是什么年代,勤快的人,都惹人喜欢,更何况是这年代的村民更加的朴实呢!
咱可是勤劳的小蜜蜂……
三步并两步的走过去,抄起铁叉按着秦正山翻的深度,开始翻地。常威心里庆幸,还好自己打小在山村里长大,对于翻地一点不陌生。
这一米五的铁叉,在他一米八八身高下,跟个玩具似的。加上自身有巨力,土坷拉翻的是上下翻飞,速度飞快,玩的那叫一个六……
秦家村离山脚不远也不算近,走路最少需要五分钟的路程。
二十多分钟后秦正山回来了,拿着一身衣服,一双千层底黑布鞋。
看着正在翻地的常威,印象分+1,心里默默的点头,这小子够勤快的。
“阿威,别干了,先来把衣服穿上。”
目光落在旱地上,心里惊讶!这小子厉害啊?这一会翻的地,就超过他赶早起来翻了两个小时的,一人简直能顶五个劳动力。
“好嘞!”常威笑着放下铁叉,屁颠屁颠的跑过去。
光着脚丫子大马金刀地踩在翻起的泥蛋上,似乎一点都感觉不到磕脚。
“谢谢!山叔。”
接过秦正山手里的衣服鞋子,常威毫不避讳的转身扯下草裙直接换上,都是大男人怕啥?被看到了,要自卑也是秦正山……
这衣服应该秦正山的,他那一米七的个头,自己穿他衣服有点……
还好这年代衣服比较宽松,穿在身上除了有点贴身外和露肚脐外,没什么问题。正赶上天热,就当七分衣裤穿了,衣服贴身,就当超前时髦凸显身材了。
衣服上只有两三个补丁,对比秦正山身上的,这身衣服估计是他比较好的一身衣服。
这老小子,人还不错。
咱得记着,这衣服得还……
看着脚上半撒拉的鞋子……
自己四十五码+的脚,穿上他的鞋子,只能凑合当拖鞋用。还是七八分鞋的拖鞋……
秦正山看到了衣服鞋子不合适,这小子的身材,他的衣服能凑合,可鞋子是真没有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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