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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是整遍,手写的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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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秋轻哼着jay的歌,踩着自行车悠然自得地驶向他家的大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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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清夏好奇地抬头:“你唱的是什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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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伦的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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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过这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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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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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秋微微侧头,踩着脚踏板的动作放慢了下来,他这才想起,“手写的从前”好像是14年发行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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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年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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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秋怅然一笑,差点忘记自己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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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可没什么音乐细胞,也不想当什么文抄公,而且他喜欢周杰伦,永远也没有人可以替代周杰伦,重生的他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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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一世,陆远秋第一愿望是想上个好大学,弥补前世没有上过大学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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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自己看了那么多的重生小说,全是一股脑儿的投入创业,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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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远秋心中,重生后的事情是分主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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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重生了你还把精力全花在挣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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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前做了金钱的奴隶,重生后还要再做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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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二字最重要的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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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让你恢复了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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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才是送了你赚钱的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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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重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享受青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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