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妤一边惋惜着,一边找了个同类型的小玻璃瓶子,把这药粉倒进去。
一开始很小心地倒了一半,实在不舍得,再倒多一些。
最后,只剩了一点点留在原瓶子里,照旧用塑料袋子装好。
能交差就行。
弄好这些,秦妤把留下大部分药粉的小玻璃瓶,连同床底下那个自己提炼的乙醇,一起带走在身边。
这才出去找公安局的人汇报昨天的事情了。
公安局负责这个案子的人姓汤,政保局本来负责这事的安临川应该是真的追着于明锐去了,没在,派了个副手来做记录。
秦妤感觉得到,这个年代的这些人,并不专业。
因为犯罪分子宋皋已经死了,他们的工作态度就很放松,甚至有些懒散,基本上属于例行公事,连秦妤交上去的小玻璃瓶,汤同志也是随手放在自己包包里,连个收条都没有。
秦妤真是懊恼,早知道是这样,那一点点都不该给他们留。
当秦妤提出,在沈振国的口供中提到了,宋皋可能拦截过多人,是不是应该找到那些受害人,进一步了解案情,以防有人员伤害的时候,汤同志一句带过:“这种事,要有人举报才行,不报不受理的。”
秦妤:“那苏冰倩呢,她不是被宋皋抓过吗?她说她逃走了,说不定是撒谎的,要不然你们再问问,说不定能问出别的大事来?”
汤同志眼睛往上看:“啊?什么?我说秦同志,我们怎么办案我们有流程的,你还有别的情况要跟我们说吗?”
唉!
这年头就这样。
秦妤作为一个普通人,难道还能指挥人家公安局的同志干活?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好处,至少能比较容易的把沈振国给保下来。
果然,秦妤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配合的回答了,再把沈振国的情况一说,姓汤的科长当即承诺,只要他们再核实一下,要是沈振国确实是被宋皋挟持着的,就不会追究。
只是需要秦妤到他们局里去办个担保手续,类似于监护人那样,出了什么事,将由秦妤负责。
想到自己需要陪着于老出门,回来的时间目前还不能确定,那只能今天去办手续了。
秦妤当即骑上自行车,到了区公安局,找人打听了半天怎么办理,最终填妥了资料,去找公安局长签字。
巧了,在局长办公室,遇到韩海生。
韩海生手里拿着好几张敲着公章的纸,还带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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