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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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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1:立契人自愿与契约人签订“回魂”之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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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2:本契约内词语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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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2.1:死亡:指立契人所属之族群普适认定之死亡,特征包括但不限于:重要器官损坏或丢失,身体机能完全停止运行,灵魂泯灭或被永久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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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2.2:复生:指立契人所属之族群普适认定之复生,复生后之立契者之身体、灵魂、记忆应当与契约签订日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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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7:本契约签订后,立契人享受以下权利:于死亡后90个履约日内复生,其中“死亡”之定义见条款2.1,“复生”之定义见条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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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10:立契人同意按照以下条款支付契约所需之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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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10.1:契约签订日:6399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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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10.2:契约生效日:1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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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这里,契约的内容都很正常,其中的条款有着严谨的逻辑,看起来就像夏夜在原来那个世界经常见到的商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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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其中也有3处引起了她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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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立契人的名字,用魔女文写着两个字符,如果将它们补上对应的元音读出来,正好就是“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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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问题就在于:明明立契人是原宿主,为什么却写着夏夜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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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单的解释可以很简单:原宿主和夏夜正好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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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比较复杂的解释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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