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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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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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池——七班的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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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天才意义上的“怪胎”,就是个单纯的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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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跟大多数人不一样,整个高一上学期的空余时间都在操场边的花坛看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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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下学期因为不可知的原因休学了半年,回来后换了个兴趣爱好,在学校的后山上搭了个小棚子,开始在里面养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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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不学习,看起来不太聪明,但成绩一直在年级前列,让人羡慕又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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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总有奇奇怪怪的伤痕,大多数同学都对他避而远之,极少数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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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池,你怎么知道我们是一个学校的?你认识我?”陈榆继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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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池不自觉地攥紧衣服袖口,磕磕绊绊地回答说:“运动会上你负责拍照,我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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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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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榆理清头绪后目光落在了宋池手里的项圈上,拿着铁锹向他走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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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见陈榆走近,宋池低下头,再次向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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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抬起头时,陈榆看见宋池眼眶里含了泪,眼泪汪汪地看着她,不知是对她的歉意还是在对小狗的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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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陈榆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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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刚说,”陈榆转动眼眸,轻飘飘地看着宋池,“是你爸,杀了我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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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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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不拦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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