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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老翁为了买她作妾,是给了樊家一百五十贯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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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娶亲最低只需要五十贯彩礼钱,可纳妾,一百五十贯已经是极低的价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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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买妾比娶妻的花用还要高,那是因为两者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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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是明媒正娶的夫人,在家庭里的身份地位与夫君等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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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妾是家庭私产,男女主人不仅可以把她转卖,如果留在家里,也是打一辈子白工,比雇个小工每月付工钱还要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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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临安那边美丽的少女被人买为妾侍时,最高的身价已经有数千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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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丹娘这般美貌的女子,哪怕是在富春乡下,最少也得三五百贯的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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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丹娘的弟弟樊冬好赌,欠了丁老翁一个孙儿的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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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实在还不上,又被逼不过,便上门央求丁家老翁宽限还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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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和丁老翁也说不通,这才灵机一动,想到了卖姊还债的“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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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抵消了他的赌债之后,樊家就只拿到了一百五十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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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沅问道:“你们丁家赶走丹娘以后,可曾向樊家索回买妾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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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老太气愤地道:“我们家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当然要去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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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那樊家就是个泼赖无行的破落户儿,到了嘴的银钱,哪舍得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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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身着实不忿,带着儿孙去樊家也闹过几场,奈何他宁可挨打,也不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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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尊大老爷明察秋毫,还请为我丁家作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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