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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小心翼翼地回答:“应该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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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1980年放宽后的《公安条例》,30人以上集会及 20人以上游行就需要申请,而且要提前10天申请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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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情是昨天才发生的,今天就来抗议,时间上肯定是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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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伟华眼神一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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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公然在法院门口扰乱秩序,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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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等什么?报警,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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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在秘书的陪同下,快步朝着法院大楼走去,留下身后依旧喧闹的抗议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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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很快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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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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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很多的法官、工作人员,都在议论着门口抗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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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都是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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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真是吃饱了撑的,法院的判决岂是他们能随意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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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他们懂什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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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就是刁民聚众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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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官,高高在上,以英国人自居,以英国利益为重,自然不喜欢这些‘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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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少部分法官,认同关祖,认同华夏,认同外面的抗议市民,但是他们力量太小,不敢表达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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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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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外面,尖锐的警笛声由远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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