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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不紧不慢,转眼又到了采摘棉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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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们到现在也只开垦了七十亩荒地而已,只来得及种下四十亩棉花。本来这四十亩棉花在镇上卖卖还行,但去年也不知杏娘从哪拉了那么多订单,她说这四十亩的棉花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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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去年过年回娘家时,小囡没忍住,跟她的几位哥哥显摆了一下她们种棉花挣了多少多少钱。然后赵良他们几兄弟心中一动,便东拼西凑,再找小囡借一点,跟着去买了五亩棉花种子回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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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娘便和宋雨一商量,决定把他们手里的棉花给收购上来解这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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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也不知从哪传出了谣言,说种棉花能挣大钱,于是宋家村掀起了一阵种棉花的热潮,就算手里没钱也要去借钱来买种子种上一波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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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寒露,宋雨和小囡牵手在走去村尾的路上,抬眸便是一片白茫茫与金灿灿相互交错着铺洒在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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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像她以前在网上看到过的乡村旅游图,干净、整齐,一眼望去,舒服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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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雨深吸一口气,没有农药味,单纯的农作物混着泥土的味道,不如山上的草木气息好闻,不过有祥和的味道,这在这个朝代是很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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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雨。”小囡突然轻轻唤了她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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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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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吗?喜欢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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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得很突然,又带了一丝期待,好似特别希望她能喜欢这里一样。其实她喜不喜欢,都得在这里生活下去,因为她是真真回不去她的家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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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有关她家乡的事好似被劣质橡皮擦擦过一样,擦得不干净,留下的印迹又不清晰。模糊的记忆被全新的生活清清楚楚地书写下去,她也只能从被覆盖的痕迹中猜出个不那么清晰的过往,然后又渐渐从身边真切的体会中遗忘遥远的曾经被挤压在角落里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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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雨极淡极淡,又情绪不明地无声轻叹了一下,“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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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喜欢这里的慢节奏;喜欢这里的知足常乐;喜欢这里土土的名字,却不会有人叫“那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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