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中原大地,去修建铁路和水泥路最苦最累的地方,并实行封闭式的管理方式,并从倭奴中选拔小头领来管理倭奴。
这些选拔出的倭奴小头领,对护民军和交通司人员异常恭敬,可在管倭奴的过程中,却是相当狠辣,即便是杀了倭奴,也不会受到护民军的惩罚,甚至还会得到奖励。
倭奴对护民军的恨,远不及对这些倭奴小头领恨,可谓是恨之入骨。
一开始,倭奴不服管教,竟有试图逃遁者,结果一人逃,整组灭杀,
一次次的血腥画面,让得倭奴丧失胆气,再也不敢逃跑或反抗。
在铁路修建的过程中,几乎每十公里就会有焚烧场,焚烧那些累死、病死,或打死的倭奴。
于一六四五年春,被运来修路的倭奴,多达五百万。
交通司同时安排修建数条铁路线,分成许多段同时开工,倭奴每日累死病死者,少则几百多则数千。
另外,王毅让新医学的学员,在倭国设立医学研究院,用倭奴来进行生物医学研究。
护民军海军彻底控制倭国后,王毅将之改名为北海省,将库页岛也纳入管辖范围,并开始往北海省迁移百姓。
华夏大地,在经过军民府官员一段时间的治理后,越发往好的方面发展。
在军民府一众官员的建议和催促下,王毅最终同意举行立国典礼,经过几场会议,最终确定国号为华夏帝国。
于一六四五年十月一日,王毅在京师举行典礼,建立华夏帝国,以金龙旗为国旗,沿用黄帝纪年,即当下为黄帝纪元4342年 。将农历改名为华夏万年历。
而王毅自然是华夏帝国的第一任国主,沿用军民府一直使用的制度,稍微进行了调整与改进。
立国这一天,谷溪村、护民城等地的百姓,被接送到京师参加典礼。
京师本地的百姓,也是高举代表华夏帝国的金龙旗,不断欢呼,庆贺新朝建立。
同一天,华夏帝国还颁布《华夏帝国宪法》《华夏帝国民法典》《华夏帝国刑法》等七种法律类型。
这些法律都是王毅亲自参与修订审核的,借鉴了很多后世的法律。
而在官员贪污受贿上的刑罚,王毅万分重视,保留了明朝的剥皮萱草和诛一族两条。
累积贪污千两以下,适用于牢狱之刑;累积贪污千两以上、万两以下者,适用剥皮萱草;累积贪污超过万两者,则适用诛一族。
诛一族,是所有颁布的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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