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乱糟糟的白人男子,他叫鲁迪。
“嘿,小屁孩!是你们想录唱片!嗯?”鲁迪说话时,嘴边的香烟上下晃动,散落了不少烟灰下来。
理查德四周看了看,然后惊呼道:“伴奏的人呢?怎么没人伴奏?”
“你们想要伴奏?”鲁迪本以为这两个小孩子不过是玩票xg质,并不用那么专业对待,没想到一上来就开口要人伴奏。
鲁迪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想了想说:“好,不过这样子的话,你们的费用可不止100美元一天了,必须要200美元才行。”
普通人去那种录音棚录制唱片时,可能只需要花费10美元。这个年代的唱片出售价大多在2美元左右,也就是说在录音棚刻录自己的唱片则需要5倍多的价钱。要是需要伴奏乐队,那价钱还会提升一倍。
在一旁的艾力克斯原本是想压一下费用的,结果话还没说出,就被人给打断了。
“只要这次能够成功,这笔钱随
200美元在这个时代可不算小钱了,巴特以前在汽车工厂时,需要干上2个月才能拿到那么多钱。
“不过水平不行的话,我们可要换人哦。”艾力克斯紧接着说道。
他们连续听了几个乐队以前伴奏的唱片,稍微讨论了一下,最终决定选择其中一支乐队来做伴奏。
这支黑人乐队总共有四人,领头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黑大叔,两个青年人,还有一个看起来才十五岁的孩子。
他们心中怀疑的话还没说出来,鲁迪就从他们的眼中察觉到了异常。
领头的黑大叔二话不说,将身上背的乐器取出,是一支萨克斯,看起来挺旧的样子,但是吹起来的声音很浑厚。
那两个青年人,其中一个用的是手风琴,另一个是大提琴,至于那个十五岁的小孩,则掏出了一把口琴。
这支看起来像是乌合之众的黑人组合乐队,居然配合的十分默契,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伴奏有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
通常录制一张唱片,是需要很多次才能达到最佳效果的。巴特希望能够尽快录制成功,要是再拖下去,他可真的没有耐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