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孙毓嘉刚进教室的时候就看见自己桌上的黑色保温盒,萧一洋把它洗得发亮光。再往后排熟悉的那个位置看了一眼,那人依旧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端端正正的坐在那,手里翻阅着早读内容。
做什么事情都好认真,真可爱,她想。
时蕊边喊着边往教室里冲,八班风一样的女子的称号真不是说说的,什么消息都能第一时间知道,并且以常人不能及的速度扩散。现在这架势就是要准备开始扩散她的消息了。
彩印纸上的大概内容就是学校沉寂已久的音乐社将再次重振旗鼓,准备新一轮的招人。再说为什么时蕊看到那么激动,想当初普恒一中的音乐社也是拿过多次省级比赛金奖的,后来因为学校的制度原因,这个社团便解散了,黯淡了许久,现在终于复社。
现在社团重新招人了,时蕊知道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孙毓嘉一定会想去。
“对啊,以前不是因为学校制度原因解散了吗,不知道为啥今年又开始了,这新社长绝对有点实力在身上,都荒了多久了现在还能拿到权重新组起来。”
这点时蕊说的没错,孙毓嘉确实有天赋。
转学前他就早有耳闻普恒的青木唱作社,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他也会加入。
时蕊滔滔不绝的话中,他又听见昨天那脆生生的声音,甜腻活泼,似乎是因为她的开心而掩不住的语气,孙毓嘉说好,她会加入。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音乐,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音乐本身能给人安心和愉悦,可以什么都不顾及地享受其中,没有喧嚣烦恼,生活琐事。
音乐社招新的事情下午在学校一楼的公示榜正式公布,甚至到了晚上孙毓嘉走在路上也能听见七七八八的人在谈论,热度持续不减。
他的贝斯弹得那么好听,整个人沾上音乐就在发光,小时候第一次遇见他,尽管是在角落远远地看着他,也能感受到他由内而外散发的幸福,那种和音乐不分彼此的感觉,照耀了她许久。
早上,会从后面轻轻拍拍他的左肩,等他转头时,又飞快地出现在他的右侧,露出小白牙美滋滋地笑着对他说“早上好呀,萧一洋。”尽管在他看来这行为是如此幼稚,但他无一例外总是会中招。
最后就是放学,这人毫不掩饰走在他身后,蹦蹦跳跳的,让人想不注意都难。从班级教室到学校的自行车停放处,直到他上了山地车的坐垫,她才会小步跑到他面前说一句“路上小心呀,拜拜萧一洋。”不管他有没有回话,说完就溜。
怎么办才好
是风,碰巧吹过,带来一阵甜而不腻的奶香气,混合着少女身上特有的馨香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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