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汤,嘴里总念叨说儿子念书太累了,身体要跟上,不知从哪里学来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补汤都要炖着给他喝,以前萧一洋虽面上总驳着,却还是每碗都喝下,母亲便会笑。
他放下手中的保温盒,转身离开房间,再回来时手中拿了一把勺子,坐下后,舀了一口送入嘴里,汤还是温的,很香。
孙毓嘉没忍住轻笑了一声。
“号外号外!”
时蕊飞奔进教室,双手拿着的一张彩印纸重重往桌上一拍,气喘吁吁:“你看我给你拿什么来了宝儿!”
知道孙毓嘉歌唱得不错,也有这方面的天赋,时蕊和她待在一块儿老能听见她哼哼小曲儿,每次都夸她是小百灵,唱什么都好听。
孙毓嘉:“你确定是‘青木唱作社’?普恒以前那个很出名的?”
时
这点时蕊说的没错,孙毓嘉确实有天赋。
转学前他就早有耳闻普恒的青木唱作社,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他也会加入。
时蕊滔滔不绝的话中,他又听见昨天那脆生生的声音,甜腻活泼,似乎是因为她的开心而掩不住的语气,孙毓嘉说好,她会加入。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音乐,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音乐本身能给人安心和愉悦,可以什么都不顾及地享受其中,没有喧嚣烦恼,生活琐事。
音乐社招新的事情下午在学校一楼的公示榜正式公布,甚至到了晚上孙毓嘉走在路上也能听见七七八八的人在谈论,热度持续不减。
他的贝斯弹得那么好听,整个人沾上音乐就在发光,小时候第一次遇见他,尽管是在角落远远地看着他,也能感受到他由内而外散发的幸福,那种和音乐不分彼此的感觉,照耀了她许久。
早上,会从后面轻轻拍拍他的左肩,等他转头时,又飞快地出现在他的右侧,露出小白牙美滋滋地笑着对他说“早上好呀,萧一洋。”尽管在他看来这行为是如此幼稚,但他无一例外总是会中招。
最后就是放学,这人毫不掩饰走在他身后,蹦蹦跳跳的,让人想不注意都难。从班级教室到学校的自行车停放处,直到他上了山地车的坐垫,她才会小步跑到他面前说一句“路上小心呀,拜拜萧一洋。”不管他有没有回话,说完就溜。
怎么办才好
是风,碰巧吹过,带来一阵甜而不腻的奶香气,混合着少女身上特有的馨香掠过萧一洋的鼻尖。
听到“音乐”这两个字,他心中隐隐发痛,但也只是几秒,他便恢复如常,收敛起眸中流露的一点悲恸。
他没有转头看她,所以也不知道她脸上此刻是怎样的神情。
“我没兴趣。”
她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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