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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此行,希望能再一次得到明廷答应开放通商贸易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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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底,他们到达了广州,请求进贡,并很快得到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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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国素不列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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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给方物之值,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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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华利只能颓颓丧丧地离开,船队退返屯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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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哪一步出了问题呢?为什么数次到广州都「食白果」,扑了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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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华利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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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明代,不要说做贸易,就算是进贡给明朝,也是有规定和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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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明朝对进贡国是非常大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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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进贡国完成进贡后,明朝便会进行「回赐」。为了彰显明朝国威,这些「回赐」,往往是上等货色,包括各种丝绸纱绢和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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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贡国除了在本国使用外,更能贩卖「回赐」品给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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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琉球为例子,琉球(今日本冲绳)在当时是明朝的进贡国,每次明朝「回赐」都非常夸张,清华大学博士后张宏杰的研究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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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锡价,每斤不过五百文,朝廷给琉球的却是八贯,比市价高出16倍。正常进口苏木,每公斤五百文,朝廷给琉球的是十贯,是市价的20倍。胡椒在产地每斤不过十九文,运到中国市价是每斤三贯,而朝廷给琉球的是三十贯,是市价的10倍,是产地的16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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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除了收获丰富,进贡使臣在中国吃喝玩乐都不用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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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这么多国家也愿意朝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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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一个社团老大,只要你肯认他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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