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捆绑痕迹的最大受力点在手腕朝内的方向,而不是两侧,这说明闫丽娜有可能是双手背于身后受到的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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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来没什么,绑在前面和绑在后面对本案没什么影响,但问题是于占林接受审问的时候,说的是闫丽娜双手置于身前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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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撒谎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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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捆绑方式的差异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不足以推翻供词,只能说正常情况下,痕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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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过了两个小时才报警,刑侦大队问过这个问题,于占林的解释是以为闫丽娜睡过去了就没管,然后自己也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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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益不太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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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运动折腾了一晚上,于占林只睡了两个小时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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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他就真的未曾发现闫丽娜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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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管破裂是瞬间发生的,反应是晕厥,只能是身心刺激到达顶峰时出现意外,总不能受刺激的时候没事,失去刺激后在睡梦中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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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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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受刺激的时候晕厥,那么正常情况下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尝试叫醒,而非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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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人在受到强烈刺激的时候怎么可能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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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在床上做着做着伴侣睡过去了,这合理吗?那可真是小刀拉屁股,八辈子也见不到一回,男方得多差啊,让女的无聊到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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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陈益对于占林的供词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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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理性角度分析,于占林应该立即报警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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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为什么没有立即报警呢?因为害怕,为什么害怕?因为他失手导致了闫丽娜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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