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案发当天闫丽娜和男友在酒吧喝酒喝到凌晨,而后立即到了酒店,在经历了持续放纵后导致血管瘤破裂死亡,程序上属于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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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身患疾病这件事有医院病历,分局刑侦大队还去医院找医生确认过,没有问题,确实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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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不能受刺激的病还去酒吧当领舞,每日每夜灯红酒绿,尖叫和音响包围,这个闫丽娜的心还真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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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死在床上,有朝一日恐怕也会死在酒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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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经死了无法询问闫丽娜去酒吧工作的原因,从事件发生的时间推断,闫丽娜应该是故意的,正因为得知自己患病,所以才会去酒吧上班,享受没有烦恼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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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去酒吧上班的时间在查出疾病之后,大概率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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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如果信息无误的话,陈益基本相信了意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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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占林说自己并不知道闫丽娜有病,闫丽娜从来没和他说过,既然不知道,那么在法律上,不能强求他人对受害者隐瞒的情况进行预见,因此主观上不存在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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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两人是情侣关系,去酒店开房曾经有很多次也不存在强迫,所以泰诚分局刑侦大队在初步调查后,暂时给出了意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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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点在于,酒店房间里发现了虐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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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到底是意外,还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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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占林和闫丽娜喝酒,于占林带闫丽娜去了酒店,于占林在酒店和闫丽娜发生了关系并且使用了皮鞭和捆绑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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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于占林说这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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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恋爱两年,第一次就导致了闫丽娜死亡,疑似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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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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