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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的是丁云洁写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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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稚嫩,有一点文青,但为了赚钱她套了爽文模板,写的古代言情,女主角是个反派,杀伐相当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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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部分很少,偏黑暗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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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识人,这本书和丁云洁的遭遇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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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有点长,陈益若想看完的话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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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和分管局长马祥期间来过一次,得知案子处在困难的收尾阶段后便没有打扰,一切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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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名河他们在审,陈益在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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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小时后,依然没有突破,如果将心理防线量化,此刻的刘诚朴也就堪堪消磨了百分之十而已,丁云洁更不用说了,简直把市局当成了度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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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不算破绽的破绽,就是丁云洁突然冒出来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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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们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我做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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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问错人了,警察的职责是查案抓人,不会去评判,就算评判也藏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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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名河征求陈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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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二十四小时了,放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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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陈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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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名河:“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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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益:“三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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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名河:“好,我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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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不是处罚手段,期限是十四天到三十七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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