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的,去掉无法调查取证的,去掉十类外,剩下的都要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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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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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抢劫,绑架,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入室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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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去掉贩毒案,还剩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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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类中只要还有积案,需要尝试处理,结果不能保证,尽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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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搬来卷宗放在陈益面前,后者分发给诸葛聪他们,认真研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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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安静下来,只有翻动书页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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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益手里卷宗中没有命案,他注意到了十五年前的一起盗窃案件,丢失的是黄金,地点是金店,价值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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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的百万,和现在可不是一个概念,那个时候连帝城的房价都还不到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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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显示,金店老板叫范天驰,金店店长叫桂大成,此案经过长时间调查,没有找到作案人员,就此成为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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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内是有监控的,而且非常清晰无死角,现场除了留下两名男性嫌疑人的蒙面身影和脚印,没有任何其他线索,嫌疑人作案时带着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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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的大门,是被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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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所有黄金都在保险柜里,监控显示两名嫌疑人在撬门进入金店后,用很短的时间打开了保险柜,卷走了里面所有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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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可以拍到保险柜,但嫌疑人背影挡住了动作,不知道对方是如何打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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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推断,很有可能是通过输入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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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声撬锁是不可能的,早期倒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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