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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姑娘,她从未用过林妈妈教过她的“护法之技”,却做了好多寻常女子想都不敢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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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身一人骑马从樊城奔袭回京;去瓷器局调查瓷器的来历;与虞怀林南下交接酒垆;跟着临竹一起讯问犯人;最后,崔家将京城搅得天翻地覆,撕碎狗圣人的遮羞布,要了他的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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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年,春华觉得像是过了一辈子一般,跌宕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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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一切尘埃落定时,姑娘给了她一份放奴书,又将虞家的酒垆留在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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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华跪在地上哭得泣不成声:“奴婢不会走的!要跟着您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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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春华,我又没赶你走。”崔礼礼笑着将她拉起来,擦掉她脸上的泪,“你愿意陪我一起走,靠的是情分,而非一纸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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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对待男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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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总说婚书这东西,拴不住男人,孩子也拴不住男人,道德伦常,更拴不住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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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有情的时候在一起,没情的时候便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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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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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礼礼的话,春华记了一辈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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