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人照看,但冬天从来没带出来过,太冷了。
林野记得是个大牌子。价格并不便宜,它的设计和质量让许多人甘愿买单。
以前的冬天里,他会生冻疮,很痒,手指变得胖胖红红,又涨又痒,连握笔都成了一种奢侈。脚趾尖也一样,无论叠穿几层袜子,永远冷的发痛。
楼下的梧桐不像枫叶那么红火,少数染了一层黄橙色,已经有耐不住寒的叶片开始慢慢往下掉。林野更喜欢绿色的叶子,嫩叶,老叶,只要是绿色的都可以,那代表气候任然温暖。
林野说:“好。”
他习惯于幻想未来的种种,将最好和最坏的可能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但他一个梦也没做,他说不出这是好还是坏,后来他想明白了,也许他对赵锦书的感情确实没有那么深,所以这是好事。
偶尔工作间隔休息一会,赵锦书喜欢一个人在楼道尽头的阳台待一会。他是不怎么抽烟的,也不带手机过来,就这么站着,往落地窗外边看。
就这么看了一会,忽然听到一点细微的脚步声,回头发现是多日不见的顾倾。长途的旅人大多风尘仆仆,顾倾也不例外,发丝较以往松散不少,面色也憔悴些。但神情愉悦,明显要悄悄过来做些什么。
赵锦书就默默背过身去,继续看着之前的风景。
赵锦书给他让了些位置:“最近辛苦了,待会要去睡会吗?”
“挺好的,都很顺利。”
这个话题到这里就可以停了。
余光一瞟,忽然看见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人影,脖子上挂着醒目的蓝色工牌。刚从门口出来,正和人说着话,站在门口不动了。
他头往旁边歪了些,声音小了些,像疲惫的时候之后只想小声说话那样:“听说新招了个实习生?”
“嗯……”顾倾眯眼笑了起来:“之前没什么空看,我想着既然你能答应通过应该能力是可以放心的。怎么样?好带吗?”
“这样,”顾倾点点头,脸上笑容更深了些:“那人怎么样,相处愉快吗?”
自搬家后,林野很少再见到赵锦书。
在工作交接期间,他偶尔也会碰到赵锦书。
可是等到他们一分手,大家才后知后觉想起来,他们是一对同性情侣,赵锦书是同性恋。
食堂定时开饭,赵锦书不做例外。有时候在电梯碰上,大家会打个招呼。他们的交流在分手前后都是一样的,问候,点头。
离开跃先后,林野新入职的公司名为向朝,是跃先在游戏领域出了名的死对头,二者在其他领域亦争斗依旧激烈,关系总为看客调侃。
人会很容易忘掉机械重复的东西,比如这样普通的生活。在林野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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