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林珩已经如常坐班车到了二十公里外的林县中学,把那个牛皮纸袋撕碎扔到了学校外面的大垃圾桶里。
那只女性左手的照片和证物袋里从断手上取下来的结婚戒指,摆在张明面前的时候,他愣了一下子,突然激动大哭起来。
张明交代,案发那天晚上他跟几个生意伙伴在市里喝酒,喝到后半夜,另外几个人玩笑也开得有些过,说他长期不在家媳妇一定不老实。
他之前确实听到一些赵志喜和张家大学生的风言风语,越想越生气,便连夜开车回到罗镇。
林县到罗镇的乡道连路灯都没有,更没有监控。
他到罗镇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了,路上早就没人了。没人看见他回来,所以之前一直找不到证据。
老房子隔音不好,张明不想他俩吵架被邻居听到,就打电话把赵志喜叫出来。两人在林区里越说火越大,就吵了起来,最后动了手,张明失手把赵志喜掐死。
张明交代了埋尸地点。
至于这只手是怎么从山上到了镇子的人行道上,没人知道。他掐死赵志喜以后并没有分尸。
赵志喜的尸体本就埋得不深,很快就挖了出来,跟路边出现的左手切口吻合。
这只手断面整齐,骨头上没有刮痕,是从关节处完整切下来的。所以不可能是野狗上山叼下来的。
张明被判过失杀人,有期徒刑十五年。
然而那只手是怎么来到大街上的,始终没人知道。
林珩和小影当时怎么也想不到,这只手,导致了后来林家的惨案。
也让小影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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