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时间才是最凶残的狗,不管你跑的有多快走的有多远,永远都甩不掉它。
它会一刻不停的追着你咬,追的你慌不择路,最后跑丢了鞋子,选错了路口,失散了亲人。
有一天你跑累了,心也死了,它就会追上来把你一口吃掉。
地方还是熟悉的地方,路过网咖大厅时,我习惯性看向那个座位。
那里已经坐上了一对新的小情侣。
挺般配的!我打心眼里祝福他们,希望他们能够百年好合,真心的祝福他们。
他们跟我差不多的年纪,我却觉得他们好年轻,就像早上升起的太阳一样耀眼。
而我已经是个进入暮年的老人。只能将满腔的心事藏匿,把自己藏在别人不易察觉的地方。
陈雪还是那样幼稚,一点都不像二十二岁的人。
她在门口捡起一个被人丢弃的饮料瓶,追出十几米,去送给了一位捡瓶子的大爷。
她给我一种错觉,我以为她还是十几岁的小姑娘。
她乐于助人有着浓浓的少女情怀,而我喜欢少管闲事,总是习惯性的冷漠淡然。
这是我不敢接受她的另一个原因,她不成熟的选择总会让我揪心,以前如此,现在依然如此。
街边有一条熟悉的小巷子,那里有一家老字号的狗肉馆。
有一次我爸打包一份狗肉回来,我骗陈雪说是鹿肉,让她赶紧尝尝这人间美味。
她吃的特别香,当我告诉她真相时她又哭了。哭的特别伤心,气的三天都没理我。
今天正好又路过了这个熟悉的巷子,我指着巷子对她说。
“雪儿,你吃过狗肉吗?”
那件往事如今提起来,还是让她有些气愤。
“不要跟我提狗肉,不要说。”
“看那边,你当年吃的狗肉就是在这那里买的,你不是饿了吗?去不去啊!”
“你给我死走!”
她又开始使劲推我,有意的把我往井盖上推,可能是希望有个井盖没盖好,让我直接掉下去,摔个半残。
她有两个特别忌讳的东西不能说,一是狗肉,二是她喜欢的男明星。
可惜她遇到了我,我从不在乎她的忌讳。也只有我能挑战她的忌讳,别人要是说了,她可能真的会生气。
我喜欢挑战她的忌讳,也不怕她生气。
因为我知道她不会真的生气,她对我的忍让几乎是没有底线的,我对她也是同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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