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的理由让李义钧无可奈何,“我晕血!闻到血腥味就会晕倒!”
这是什么破理由!
晕血的人还能用老虎钳拔下死者的四枚指甲?
李义钧真的想发飙一下,可是事到如今,指认现场这个事情,也只是走个流程而已。
昨天在浴室发现的加热棒,确实是刘晓云的,指纹自然也是他的!
现场,楼梯间发现的鞋印也是他的,他也承认,自己平时就喜欢趴在16楼的楼梯位置偷窥韩璐璐。
指甲他也承认就是他拔下的,因为这些指甲抓伤了他,他一气之下就拔下了这几个指甲,嗯,这个借口说得通。
至于为什么没有扔掉,理由更是奇葩。
“早上起晚了,等想起来的时候,你们已经来了!”
整个案件里,刘晓云唯一有点小异议的就是,门口坐垫下的钥匙。
刘晓云的原话是:“怎么可能,我怎么会把钥匙放在那里!那不是招贼嘛!”
1701的门锁,确实有被暴力开启的痕迹,可是,门口显眼位置又留有钥匙的痕迹,这孰是孰非,确实难以断定。
李义钧继续翻看着前两次的提审记录:
【提审记录2】
提审员(李):说说吧,你的伤口怎么回事,别拿上次那套来糊弄我们!
嫌疑人(刘):班头,我都说了一百遍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半夜里手脚就特别痒,抓着抓着,抓着抓着就这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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