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回来了!
正当老板准备要和凌小三展开深度合作,把这门生意发扬光大之时,凌小三消失了。老板开始以为那小子有了钱就开始偷懒,等两天吃光花光就又会重操旧业时,没想到等来的却是警察。
短时间内多人报案,而且都是价值不菲的大容量电池,警察必须给市民一个交代。他们顺着监控发现了凌小三的行踪,然后就找到了销赃点,把老板给铐走了。最后从老板处起获了大量还没卖掉的赃物,老板被狠罚了一笔钱,还判了个五年的刑期,因为数额特别巨大!
凌小三没事,他鸡贼,知道从被盗到报案再到收网的时间大概是十天左右,所以他卡着时间收手。
他和大胖子搬离了原来的出租屋,到另一个离大胖报读的夜校近的小区居住。大胖当上进青年读夜校进修,凌小三继续混社会讨生活。
如果凌小三愿意,他可以成为江洋大盗,按他的胆量,迟早会做出惊天盗案,然后被抓,再然后因为数额特别巨大,被判二十年的刑期,这一生就到头了。
幸好凌小三没有大力发展偷盗事业,他只在没钱的时候偶尔会偷盗,但不经常。他最经常做的事是纠合一帮染着金毛的小子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但别人打架是释放多余的荷尔蒙多巴胺,纯纯是为了一时的英雄气概所做出的煞笔行为。
凌小三不是这样的人,他每做一样事都是有目的的,他的目的是要垄断附近几个街区,成为这一带的话事人。别看他年纪小,却是最狠的一个,每次打架总是摇晃着身体冲在最前面,英勇无比。再加上他有思想有理想,更有领导才能,半年不到,就当上了二三十个无良少年的老大。
等凌小三带着他的手下把这个街区的其他小混混或扫荡走或收编后,他就成了这里的霸主,开始向附近的商铺征收地下税负,以保证他们可以在这里平安做生意。
很快,四年过去了,大胖早就毕业,如愿进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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