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起宅外人。到后来,为了能得新掌事赏识,相互排挤,勾心斗角。昨晚上自己遇到的那个场面,在那段时间里几乎是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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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身份背景的人在宅子里被欺负是随处可见的事。
闫欣苦恼地发现,自己原本要扮演的角色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个孤立无援的小可怜。
这种确实会引起她的保护欲。可惜的是,她对这样的人没印象。
理智分析失败。
宅中各个都是高手,各户人家都有各自的院墙隔起来,没有太近的距离感。
太过柔弱内向的人,在一群豺狼当中是不会成为目标。
能激起恃才之人虐待欲的人,通常本身就不是什么普通弱者。
闫欣顿了一下,她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并不符合受尽欺凌小可怜的特征,但她们之间确实因为一件衣服有过一点联系。
———
闫欣之所以能记住这个人,是因为此人凶悍无比,并不可怜。
这个念头一起来,闫欣记起了自己确实给她一件衣物,只是不是这种贵重的东西。
严格点来说都并不能算送,只能算借。恰好宅中那帮人实在过分,在山间冬日,将人家推入了水缸而已。
古宅内即便有特殊的机关运作,没有宅外山林那般冻人,但冬日着凉了也会要人性命。
在她看来,这些看似幼稚的举动当真想要人的性命,这已经触到了她的底线。于是她偏不让他们得逞,便将自己穿的衣服丢给她。
并且告诉她,那衣服只能算借,要还的。
但闫欣自己也没想到,她唯一借出去过的衣服,没多久就回到了自己手里。
情况还有点糟。
也不知是谁告的状,当天掌事发现了闫欣的衣服在这人手里的时候,大发雷霆,当众下了家法。
因为一件衣服,她和自己好心送借衣的人结了怨。
闫欣不记得这衣服最后到底去了哪里——她当时从家里带来登天峰的所有东西在那一夜的劫难当中全数都付之一炬了。
———
闫欣想起了许多关于那一晚关于这个人的记忆。
当年她们俩站在火场中,那人讥笑闫欣一身本事却依旧如此无能,最后也跟她一样要死在这个地方。
她当时那嚣张大笑,肆意咒骂宅中人,怒声道老天爷要是长眼,就让她活着。只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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