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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琮绅士地弯起手臂让她挽住,走到门口时忽然问:“我的礼物呢?”
谭琳忙转回去找出个小盒子给他。
“生日礼物跟圣诞礼物混在一起送就算了,还要我提醒才想起来,真是越来越不把我当回事了。”谭琮边抱怨边拆盒子,是一对蓝宝石袖扣,皱眉道:“不是手表?”
谭琳瞠目。“什么手表?”
“哥说你托他买了块皇家橡树,不是给我的吗?”
“那个……”
在谭琮的注视下,她以极速转动脑袋。
“本来想送给男朋友的,后来不是……”她耸肩,表示不想谈这个话题,谭琮也就不再揭她伤疤。她暗松口气。这个弟弟最大的优点就是神经很粗,不抠细节。喜欢只是那时——请大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