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骑着自行车走远,方明华也回到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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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班,方明华又接到女笔友李丽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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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中,李丽说方明华对于“苦难”的理解和认识让她感到很新颖,后来想了想挺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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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后面,姑娘还说出自己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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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华老师,我非常喜欢文学,本来是报中文系的,可我父母不同意,非要让我学英语,说将来英语肯定很吃香哎,虽然我英语学的也不算差,但是从内心深处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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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华看到这里笑了笑。看来这姑娘的父母受过良好的教育,眼界挺开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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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十年代,英语绝对是非常热门的专业,国家改革开放需要大量懂外语能和外国人交流的人才,这可比什么计算机电子吃香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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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能理解姑娘的苦恼,专业和兴趣不对口实在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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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在回信中写到:“李丽同学,其实你不必为此烦恼,学英语和爱好文学并不冲突,因为英语也是打开外国文学的一扇大门,你英语就可以读莎士比亚全集的原著,还有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夏洛蒂《简爱》、雪莱的《西风颂》.感受外国文学之美,甚至可以翻译成汉语,让国内更多的人读到,这是件很有趣也很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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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当一次知心姐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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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开学日,李丽骑着自行车刚到学校,还没进宿舍就看到班上的生活委员叫她:“李丽,有你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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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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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明华老师的!”李丽看到信封,赶紧拆开就站在路边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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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当翻译家?翻译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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