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在他的记忆里,赵红军脑瓜倒挺好使,胆子大,为人热情,喜欢结交各式各样的人,但性格好动,不喜欢循规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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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在官场上未必吃的开,但在现阶段的生意场绝对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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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方明华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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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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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军听了一拳砸在桌子上,大声说道:“那好!我就走准备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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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会现在就辞职吧?”方明华赶紧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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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军嘿嘿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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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呢?最起码要先弄清楚我自己能做啥生意吧?再说有我现在这身份,有的事情也好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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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祝你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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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写出更多小说,成为大作家!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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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举起搪瓷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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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酒就让两人一分为二喝完,方明华屁事没有,但赵红军已经喝的醉醺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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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我骑车送你回去,这大晚上的反正也没人来单位,我直接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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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用。我用你门卫室给我一个铁哥们打个电话,让他开车来来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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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军拿起座机,勉强在拨号盘上拨了个号码,说了几句,没过多久就看到一辆着军牌的吉普车风驰电掣开了过来停在杂志社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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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华赶紧出去,就看到从车上跳下一个穿着军装英姿飒爽的姑娘,竟然是那天跳舞见到的宋棠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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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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